■院士的權威來自于科學自身的權威,來自于科學共同體按照理性精神和自律規(guī)則對自身體系的維護
■要改革中國的院士制度,并不是以行政權力為這一制度制定多少外在標準,而是應該還其科學共同體代表這一本色,把科學真正還給科學
日前,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在庭審時稱“巨額索賄的一項重要目的是參評中科院院士”引發(fā)的媒體關注剛剛降溫,南京大學兩位中科院增選院士候選人,圍繞院士選舉引發(fā)的高校學術造假之爭,瞬間又被置于公眾輿論的風口浪尖。
其實,近幾年,院士選舉風波一直不斷。話題如此之多,以至于學者和意見領袖呼吁徹底改革院士制度的直言,看起來已經沒有任何新意。
張曙光索賄評選院士,本質上與以往爆出的丑聞并無不同。削尖腦袋選院士,自然是能得到好處。院士資格具有的,不僅僅是實體權力及其帶來的好處,其引發(fā)關注的能力也在當今社會的“注意力經濟”中被作為寶貴的資源發(fā)揮到極致。試想,如果南京大學的增選院士候選人王牧教授不是聲稱退出中科院院士候選人,而只是在網上實名發(fā)一個帖子或博文舉報同事,還會引發(fā)轟動及持續(xù)的媒體發(fā)酵嗎?
那么,院士又是如何具有如此影響力的呢?
像世界各國科學院一樣,中科院并不能賦予自己的院士任何權力,使后者在國家議程中享有任何特權或特定的發(fā)言權。院士的這種發(fā)言權更多是由體制本身所賦予。體制的賦予,又分成合法賦予與隱性賦予。隱性賦予即官員擔憂自己的權威不足、自己的決策合法性不夠,由此的產生讓院士來背書的需求。
生活在體制中,拒絕這種背書非常困難。而實際上,在國家大劇院建設、北京古城改造、中國加盟國際熱核反應堆計劃等諸多重大事項上,也確實出現了不少院士秉筆直言,甚至借助社會力量呼吁決策者三思的情況。不過,當權者可以借助院士背書來增加其合法性的權力,也同樣有能力忽視這種背書甚至是院士們的抗議。
但即便如此,來自院士的反對意見仍能引起相當程度的社會輿論反彈,這說明院士擁有巨大的社會影響力。這種影響力來自哪里呢?是中科院嗎?很顯然不是。毫無疑問其來自科學自身。
科學是現代社會正常運行的基礎,科學共同體——由從事科學專業(yè)工作的人組成的群體——自身的特點也使科學具有權威性。在理想的情況下,科學共同體要嚴格按照科學的規(guī)矩、理性的精神行事,發(fā)表論文、評定職稱甚至是評選院士,都要按照共同體自身的規(guī)矩辦,也就是科學共同體的自治。
這也就決定了院士的權威來自于科學自身的權威,來自于科學共同體按照理性精神和自律規(guī)則對自身體系的維護。具體到選院士,當然就體現在院士自己手中的這一人一票具有最高的權威。
要確保院士選舉的純潔性,并不在于制定多少外在的權力約束和監(jiān)督法則。如果是那樣的話,即便選出來的院士都“干干凈凈”,其經由科學共同體的高度自治性所賦予的權威也會大打折扣。
同時,即便科學共同體及其頂端的院士制度具有崇高權威,它也不是包治百病的神藥。這個社會沒有科學不行,但科學并不是決定一切游戲規(guī)則的唯一知識。拔高科學和科學共同體的權力,讓其遠遠凌駕自身的能力,其結果必然是這一能力本身受到腐化。
公眾和輿論往往看到“張曙光院士選舉只差一票”,卻很容易忽略“張曙光兩次評選院士均落選”的事實。同樣,在南京大學兩位教授的論爭中,不論王牧教授是否聲稱放棄院士候選人資格,相關部門的調查也還是會進行。公眾輿論事件,包括科學界內的公共性事件,可以引發(fā)事端,但鮮有造成體制實質性調整的,更不用說涉及到院士管理的制度了。例如,院士們在選舉中,也同樣會否決很多資深領導人,甚至包括中科院部分領導的院士資格。這說明,即便制度可以腐化一些院士,但不會讓科學界自治這種基本精神蕩然無存。
實際上,科學共同體,包括共同體的高級代表——院士,越是主要處理自身的事務而不是被政治拔高到成為權力背書者的地位,越是能夠維護自身的游戲規(guī)則。
如果要杜絕張曙光之流的作假者當選院士,我們需要做的,并不是去盯住每一個院士手中的選票;如果要避免當不當院士成為引發(fā)輿論熱點事件的焦點,我們需要做的,并不是廢棄院士制度;如果要改革中國的院士制度,我們需要做的,并不是以行政權力為這一制度制定多少外在標準,而是應該還其科學共同體代表這一本色,把科學真正還給科學。(作者系中科院《科學新聞》雜志前任總編輯,美國康奈爾大學傳播系在讀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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