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適崗人才,充實人員隊伍,優(yōu)化人員結構,南京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南京市標準化研究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編制內高層次人才。根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20]9號)等規(guī)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網(http://amr.nanjing.gov.cn/)和南京市標準化研究院網(http://www.njis.cn/)等網站發(fā)布,具體的招聘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詳見《南京市標準化研究院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崗位信息表》)。
5.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2021屆畢業(yè)生;
2.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國家另有規(guī)定限制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或者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16:30(周六、周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請符合條件的應聘者在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材料以電子郵件形式發(fā)送至南京市標準化研究院人事部門郵箱。郵箱:865574443@qq.com,發(fā)送郵件請以“姓名+應聘崗位名稱 ”命名。網上報名后需撥打電話025-86673666確認報名接收情況。中介機構、獵頭公司等社會求職平臺發(fā)送的郵件將不予接收。
3.報名提交材料:
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掃描件,掃描至一個PDF文檔中,文檔以“姓名+應聘崗位名稱”命名。
(1)《南京市標準化研究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見附件2);
(2)個人詳細簡歷;
(3)本人有效身份證;
(4)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同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5)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
(6)外語、計算機等資格證書;
(7)獲獎證書;
Science等檢索截圖,科技項目應出具任務書或合同復印件)。 (8)論文、專利及科技項目等能體現科研水平成果的材料(注明期刊名稱,年、期和起止頁碼,中文文章需附中國知網等檢索截圖,英文文章應附ISIWebof
以上材料除報名表和簡歷外,均須提供原件掃描件。
4.應聘人員有關要求:
(1)須按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名表中所填專業(yè)應與畢業(yè)證(推薦表)一致。
(2)報名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評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網上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時間為收到應聘人員報名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通過資格初審人員須按照電話和郵件通知要求來院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將電話通知應聘人員)。
資格復審須由本人攜帶報名材料中提及的各項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張,審核后當場將原件返還,復印件留存,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通過資格審查者進入綜合考評,現場領取準考證。進入綜合考評人員名單,在南京市標準化研究院網公布。
對資格復審有異議的,可在資格復審后3個工作日內向招聘主管部門陳述申辯。
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不收報名費和考評費。
(三)綜合考評
本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采用簡化程序、綜合考評的方式,包括資料評審和面試兩個環(huán)節(jié),由招聘單位成立綜合考評小組,按照批準后的考評方案,負責組織實施。綜合考評內容主要包括專業(yè)技術水平、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學術成果以及崗位匹配度等。考評各項成績均采用百分制,合格線均為60分,資料評審成績合格者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按照資料評審占40%,面試占60%計算總成績,資料評審和面試成績當場書面告知考生。
綜合考評時間、地點及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由招聘單位以電話、短信方式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應保持通訊方式暢通并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評,否則按棄考處理。
綜合考評成績及排名將于考評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南京市標準化研究院網發(fā)布。
(四)考察體檢
綜合考評合格人員,根據綜合考評總成績,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如面試成績仍相同,招聘單位可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于考察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zhí)行。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綜合考評、考察和體檢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南京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和南京市標準化研究院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現工作單位、綜合考評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經公示無異議人員,經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終止聘用關系。擬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xù),因擬聘用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xù)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因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可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在該崗位綜合考評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備案后不再遞補。
未按通知要求參加報名審查、考評和體檢,關閉聯系方式無法聯絡,以及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有關事項
1.招聘單位承諾對所有報名材料保密。
2.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保持通訊暢通。
3.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審查、綜合考評、考察體檢等工作,需按照招聘單位通知執(zhí)行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四、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評、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視具體情形和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評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進行處理。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五、咨詢監(jiān)督
(一)招聘咨詢電話
南京市標準化研究院:025-86673666
(二)招聘主管部門
南京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025-84648594
(三)招聘監(jiān)督電話
南京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機關紀委:025-84648975
南京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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