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院事業(yè)發(fā)展與人才隊伍建設需要,湖北師范大學文學院面向海內外誠聘高層次人才,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學院簡介
湖北師范大學文學院成立于1973年,設有“漢語言文學、國際中文教育、網絡與新媒體、廣播電視學”4個本科專業(yè),建有“中國語言文學”一級學科碩士點、“國際中文教育”“新聞與傳播”專業(yè)學位碩士點,并招收和培養(yǎng)教育碩士“學科語文”方向研究生,擁有“中國語言文學與文化傳播”省級優(yōu)勢特色學科群、“中國語言文學”博士點立項建設學科。
二、招聘計劃
類別 | 數量 | 所需學科專業(yè) | 資格條件 |
杰出人才和領軍人才 | 不限 | 中國語言文學 | 在國內外本學科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聲望和學術影響力,為所在專業(yè)領域的著名學者,已取得卓越的學術成就的人才。 |
學科骨干人才 | 5 | 中國語言文學、新聞與傳播學 | 具有高級職稱,在本學科領域具有良好的學術影響力,已取得較高的學術成果。取得教授或相應正高級職稱者年齡一般50歲以下,取得副教授或相應副高級職稱者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 |
優(yōu)秀青年博士 | 10 | 中國語言文學、新聞與傳播學(急需語文課程與教學論、外國文學、中國古代文學、中國現(xiàn)當代文學、文藝學、古典文獻學、網絡與新媒體方向博士) | 一般在45周歲及以下。 |
三、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yè)道德,無違法違紀行為。
2.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身心條件,能夠勝任教學和科研工作。
3.應聘人員須取得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博士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博士畢業(yè)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境)外博士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引進對象及待遇
(一)杰出人才
引進對象: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負責人、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入選者、海外知名高校終身教授職位獲得者及相當層次的杰出人才。
引進待遇:
1.年薪:面議
2.安家費:200-300萬元
3.科研啟動經費與科研平臺建設配套經費:面議
4.學校安排其配偶工作
5.團隊成員待遇面議
(二)領軍人才
引進對象: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中宣部“四個一批”人才、國家“四青”人才、國家創(chuàng)新人才推進計劃人選、國家級教學名師、中國工藝美術大師、中國四大文學獎獲得者、教育部創(chuàng)新團隊負責人及相當層次的領軍人才。
引進待遇:
1.年薪:面議
2.安家費:150-200萬元
3.科研啟動經費與科研平臺建設配套經費:面議
4.學校安排其配偶工作
5.團隊成員待遇面議
(三)學科骨干和優(yōu)秀青年博士
引進對象:已取得一定數量的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發(fā)展?jié)摿Φ暮韧鈨?yōu)秀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博士研究生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0歲,取得副教授或相應副高級職稱者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取得教授或相應正高級職稱者年齡一般在50歲以下。
引進待遇:學校根據引進人才前期已獲得的獎項、主持的項目和發(fā)表的高水平論文等,對其科研、教育教學能力綜合評判,確定崗位類別,給予相應待遇。
1.人才引進費及發(fā)放方式
崗位類別 | 安家費(萬元) | 科研啟動費(萬元) | ||
工科 | 理科 | 文科 | ||
A 類 | 60 | 20 | 15 | 10 |
B 類 | 50 | |||
C 類 | 40 | |||
D 類 | 30 | |||
E 類 | 20 | 15 | 10 | 5 |
(1)安家費:安家費中的10萬元,必須在進校五年內獲批一項國家級青年基金及以上級別項目,才予以發(fā)放;否則,不予以發(fā)放。安家費中剩余部分,入職滿一年發(fā)放30%,入職滿二年發(fā)放70%。
(2)科研啟動費:以科研項目形式提供資助。
2.其他待遇
(1)聘用到ABCD 崗位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者,安家費增加10萬元。
(2)聘用到ABCD崗位為緊缺專業(yè)人才(見附件1),安家費增加10萬元,在校服務年限延長2年。
(3)同時滿足上述(1)(2)兩項者,對應待遇疊加計算。
3.特殊崗位津貼
教授享受特殊津貼6000元/年,博士享受特殊津貼3600元/年,具有博士學位的教授就高執(zhí)行一項。
4.工資待遇
博士研究生被學校聘用后,新入職教師則崗位工資和基礎性績效按照講師一級(專技八級)崗位標準執(zhí)行,獎勵性績效前三年按副教授三級(專技七級)崗位標準執(zhí)行。對于特別優(yōu)秀的可按學校低職高聘管理辦法直接聘用到高級崗位(最高可聘到專技三級崗位)。
5.對全職引進的外籍和港澳臺高層次人才,實行年薪制和合同管理,待遇“一人一議”。對符合湖北省編制報備政策的港澳臺人才,可進行編制備案。
6.學校為高層次人才解決后顧之憂,根據學校配偶安置政策安排配偶工作,協(xié)助解決人才子女在黃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問題。
7.其他情況
(1)夫妻雙方同時符合引進條件,其安家費、科研啟動費按各自引進崗位類別的待遇分別執(zhí)行。
(2)因學校建設急需引進的其他特殊優(yōu)秀人才,安家費和科研啟動費實行“一人一議”的原則。
五、學科骨干及優(yōu)秀青年博士引進標準
(一)A類(同時符合下列①②③④四項條件中的兩項者)
①在相關專業(yè)頂級期刊發(fā)表論文1篇;人文社科類博士研究生在CSSCI來源期刊上發(fā)表論文3篇,其中被《新華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全文轉載的學術論文2篇;或人文社科類博士研究生在SSCI期刊發(fā)表論文3篇,其中SSCI一區(qū)期刊發(fā)表論文至少2篇。
②主持1項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及以上層次項目,或主持2項教育部人文社科類項目,或主持1項教育部人文社科類項目及1項全國教育科學規(guī)劃項目(教育部級),或主持3項省部級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或主持1項省級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③全職來校工作的省級及以上政府人才工程的高層次人才(如:湖北省百人計劃,楚天學者特聘教授,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等人才計劃入選者或者其他同層次水平人才)。
④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優(yōu)秀成果一等獎(個人排名前四)或二等獎(個人排名前三)獲得者;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結項優(yōu)秀等次(個人排名第一)獲得者;國家教學成果獎特等獎(個人排名前四)或一等獎(個人排名前三)獲得者;高等學?茖W研究優(yōu)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一等獎(個人排名前三)或二等獎(個人排名前二)獲得者;文華獎單項獎獲得者;中國出版政府獎個人獲得者;中國廣播影視大獎、中國新聞獎、長江韜奮獎個人獲得者;省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一等獎(個人排名前三)或二等獎(個人排名第一)獲得者。
(二)B類(符合A類博士①②③④四項條件中的一項者)
(三)C類(符合下列①②兩項條件中的一項者)
①人文社科類博士研究生在CSSCI來源期刊上發(fā)表論文2篇,其中至少在《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期刊AMI綜合評價報告》認定的權威期刊發(fā)表論文1篇;或人文社科類博士研究生在CSSCI來源期刊上發(fā)表論文3篇;或人文社科類博士研究生在SSCI期刊發(fā)表論文2篇,其中SSCI二區(qū)及以上期刊發(fā)表論文至少1篇;或在SSCI三區(qū)及以上期刊發(fā)表論文3篇。
②主持1項國家級基金青年項目,或主持1項教育部人文社科類項目,或主持1項全國教育科學規(guī)劃項目(教育部級),或主持2項省部級基金項目。
(四)D類
人文社科類博士研究生在CSSCI來源期刊上發(fā)表論文2篇或在SSCI三區(qū)及以上期刊發(fā)表論文2篇;或人文社科類博士研究生在《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期刊AMI綜合評價報告》認定的權威期刊發(fā)表論文1篇。
(五)E類
人文社科類博士研究生在CSSCI來源期刊上發(fā)表論文1篇(含導師一作)或在SSCI三區(qū)及以上期刊發(fā)表論文1篇或在SCI期刊上發(fā)表論文1篇。
世界級一流專業(yè)院校博士研究生或者泰晤士、U.S.News、ARWU、QS等四大世界排名前500名的國(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
說明:
1.以上博士人才的論文、獎項和項目須為近五年成果。其中論文如未做特殊規(guī)定則必須為本人獨著或第一排名作者或唯一通訊作者。
2.被A&HCI源刊(CD版)收錄的論文按CSSCI來源期刊論文(未被《新華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全文轉載,或未在《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期刊AMI綜合評價報告》認定的權威期刊發(fā)表)計算。人文社科類CSSCI源刊、SCI期刊和SSCI期刊論文經科學研究發(fā)展院認定后,可按同級別進行相互替換使用。
3.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項目按省部級項目計算。
4.相關專業(yè)頂級期刊指《中國社會科學》正刊。
原文出處:
https://chl.hbnu.edu.cn/2025/0221/c6600a174097/page.htm
為防止簡歷投遞丟失請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郵件標題格式:應聘職位名稱+姓名+學歷+專業(yè)+中國博士人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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