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邦芬(中國科學院院士、清華大學物理系教授)
目前,我國正在努力建設世界一流大學、一流研究機構,培育世界一流人才。但近年來,我國的科研誠信現狀不容樂觀,一些問題頻頻暴露,引發(fā)社會極大關注。
我認為,科研誠信是中國科研機構、大學和所有科研人員的生命線,怎么強調都不過分。研究機構和科學家們在強調研究的創(chuàng)造性的同時,必須夯實科研誠信這塊基石。如果科研誠信這個基石不牢固,什么一流大學、一流人才,都是空中樓閣。
什么是科研誠信?
國際上通常把科研行為分為三類:負責任的科研行為、科研不端行為和科研不當行為。
負責任的科研行為,說到底就是拿納稅人的錢做科研,科研要對人民負責,要以公眾長遠利益為重。負責任的科研行為有很多條,其中科研誠信是最基本的要求。還有其他一些準則,比如財務誠信。
我們有些科學家總覺得科研經費多多益善。一個負責任的科學家,必須考慮所花費的科研經費和所產出的成果是否匹配。此外,科研要對環(huán)境和未來負責、對學生負責等等。
但負責任的科研行為之中,核心就是科研誠信。
科研誠信,簡而言之就是求真求實。它包括:選題、立項、執(zhí)行、報告之中的學術誠實;科研項目申請及研究成果報告中,對自己貢獻表述的準確性;同行評議(評項目、審稿、評獎等)的公正性;學術交流(包括通訊、資源共享)中是否尊重同行(包括與學生交流);有利益沖突或潛在利益沖突時的透明度;保護、善待研究對象(人體、動物);最后,作為一名研究人員,要堅持、承擔科研人員與所屬科研群體間的相互責任和義務。這些都屬于科研誠信的范疇。
跟科研誠信相對立的是科研不端。國際公認的主要科研不端行為有三種。第一種是偽造,即無中生有,是指發(fā)表的數據、資料、結果是偽造的,如美國貝爾實驗室的舍恩、上海交大的陳進。
第二種是篡改,即有真有假,是指在科研材料、設備、過程中造假,或者篡改或者遺漏數據或資料,使科研記錄不能準確反映你的研究而符合你所預期的結果,他人無法重復研究來驗證結論的合理性。
第三種是抄襲和剽竊。在中國,抄襲和剽竊有些區(qū)別,剽竊似乎更嚴重些;但在國外,竊取他人的思想、方法、成果或者文字,而未給予恰當的認可,都是剽竊。我們應該鄙視文字剽竊。很多人認為文字剽竊是小事情,特別是有的研究人員英文不夠好,看到別人的英文文章總結得特別好,就copy過來,但實際上這是一種嚴重的科研不端行為。
此外,科研不端行為還有其他變種,比如這些年國內出現比較多的欺詐評審。部分期刊允許作者在投稿時自薦候選審稿人名單以供編輯選用,但一些中介公司和不良作者提供多個由他們控制的偽造的“審稿人”的電子郵址。一旦編輯發(fā)電子郵件邀請這些“審稿人”,則同行匿名評審這個評價科研成果、保證期刊質量最關鍵的環(huán)節(jié)就被破壞了,這也是一種嚴重的科研不端行為。近幾年國外一些期刊大批量撤稿事件起因就是欺詐評審。
要區(qū)分科研不當行為
當然,科研不端不包括無意當中犯的錯誤,也不包括學術觀點的差異。
科研誠信和科研不端中間有個灰色地帶,叫科研不當。這個灰色地帶,我們國家還沒有明確規(guī)定,國際上定義也不統(tǒng)一,但是有必要把科研不端和科研不當加以區(qū)分。
科研不端屬于零容忍,一票否決;科研不當,是科研誠信存在問題但還沒到科研不端程度的行為,屬于加強科研誠信教育的問題。如果不區(qū)分科研不當和科研不端,容易擴大打擊面,而對真正嚴重的科研不端行為,反而無法零容忍并一票否決。
對應于科研誠信、科研不當、科研不端,我們還有學術誠信、學術不當、學術不端。我認為其實質相同,只不過涉及人員和涉及范圍有所差別。
科研不端主要指科研活動中的不端行為,學術不端的范圍更廣一些,包括非科研人員的不端行為(如官員的假學位),或非科研活動中的不端行為(如學生的考試作弊)。學術誠信范圍更廣,與社會誠信的關系更緊密,也與社會風氣好壞的關系更密切。
總之,我們要大力提倡負責任的科研行為,要旗幟鮮明地反對和打擊科研不端行為,切實做到零容忍和一票否決;要從教育入手,批評科研不當行為。
科學研究要遵守的學術規(guī)范
對于科研不當行為,我們要加強學術規(guī)范教育。但目前,我們一些學者對學術規(guī)范似懂非懂,很多研究生、青年學者實際上不懂得學術規(guī)范,多數大學也沒有為本科學生開設有關學術誠信和規(guī)范的課程。
在科學研究中,有很多需要遵守的學術規(guī)范,包括研究導師和學生的責任、數據保存和數據處理的規(guī)范、出版規(guī)范、署名規(guī)范、申請基金規(guī)范、同行評審規(guī)范、合作規(guī)范、人體實驗和動物實驗的倫理和規(guī)范、財務利益沖突規(guī)范,等等。
研究導師和學生應該分別承擔什么責任,又有什么權利?
導師不能把學生看成只是完成你布置的任務的勞動力,而是要認識到學生還有自己的需求,學生在導師指導下最后要成為一個獨立的研究者。因此導師應時刻關注學生的進步,定期親自與學生當面交流,應保證學生參與到有助于其職業(yè)發(fā)展的研究活動,應對其職業(yè)發(fā)展提供機會和建議。為做到這些,導師應限制自己實驗室的學生的數量。
此外,學生對導師和所屬研究機構負有責任,應遵守實驗室規(guī)則、學術誠信、專業(yè)精神和合作精神,特別要維護研究機構和研究團體的學術聲譽。
實驗過程中數據處理和數據保存有什么規(guī)范?做實驗(包括做計算和理論推導)時,必須有原始實驗數據記錄本,在上面記錄自己實驗的各種細節(jié)。應當保存原始實驗記錄至少3年,一些大學規(guī)定保存7年,也有要求保存10年的;如果不是頻繁遷徙,最好一輩子保存自己的原始記錄。
關鍵是絕對不要試圖篡改或修改原始數據。一個有用的數據記錄本應該記錄X年X月X日X點,你做了什么工作、為什么要做、怎樣做的、在什么地方做的、材料來自哪里、期間發(fā)生了什么或者沒發(fā)生什么;相應地,你的解釋是什么、做過類似工作的前人的解釋是什么、你下一步的工作,等等。
這些對厘清自己下一步工作的思路也有幫助。保存的數據應記錄清楚,一旦他人有疑問,可以隨時公開。好的數據記錄本還應表述清晰、完整、準確等,這樣別人能比較容易地重復你的工作。
出版的規(guī)范,一是在科學期刊發(fā)表論文,應該遵循新的研究成果首次公開的機制,一是研究結果沒有經過同行匿名評審并得到正面肯定以前,不應通過新聞發(fā)布會或媒體公開。
向新聞媒體和公眾公開研究成果,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可以擴大成果的影響力;但是另一方面,在同行匿名評審并得到正面肯定以前召開新聞發(fā)布會,一旦有錯,將對科學家的科研聲譽造成很壞的影響。另外還有一點要注意,把一個可寫成一篇論文的完整成果拆開,分成幾篇文章發(fā)表,這也是科研不當行為。
署名要遵守什么規(guī)范?署名是確定研究人員貢獻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是除了榮譽和潛在利益,還表明要承擔的責任。不要有好處時就來爭,出了問題后就推托說不知道。
另外,署名作者應該是在研究的構思、設計、實施和結果、解釋等方面作出過實質性貢獻,并愿意承擔責任的研究者,其他有貢獻的人應列在致謝部分。所有作者署名前要開誠布公,自由討論。通訊作者或責任作者,應該負責保證所有作者都全面檢查投稿文章,并同意最終的結論。
合作也要遵循規(guī)范。合作是好事情,但是所有參與合作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合作開始前就合作的基本規(guī)則進行討論,并盡可能使合作正式化,而不僅僅停留在口頭約定,以免將來在研究責任和獎勵上出現爭議。合作的原則是溝通、溝通、再溝通。否則產生誤會,將耽誤合作進程。
同行評議包括審稿、評審基金、評審實驗方案、評獎等,是科學研究活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作為研究人員,評審是義務。很多研究者在科技期刊發(fā)表論文,然而不愿意審稿,因為無名無利,又需要花很多時間,但是審稿是作為科研人員的一種義務。
評審必須盡可能客觀、公正。如果評審人與被評人有直接競爭、合作或其他親密關系,應主動要求回避。如果不清楚是否要回避,就得事先問清楚。評審人不允許從評審中謀求任何利益,必須對評審材料保密,沒得到許可不能復制。
提升自查、自糾和自凈能力
目前,國家有關部門發(fā)布了多個關于科研誠信的文件,這是明顯進步,然而落實還很不夠。
應該用什么指標來衡量我們國家的科研誠信狀況呢?
我比較贊成用科技界對科研不端行為的“自律”、“自查”、“自凈”能力來衡量。如果這方面沒有明顯的進步,我就不認為我們的科研誠信有明顯進步。
愛因斯坦說過:“大多數人說,是才智造就了偉大的科學家,他們錯了;是人格!”維護學術誠信是每個知識分子的神圣職責和光榮使命。從根本上看,遏制科研不端行為,還是需要每位科研人員的自律,需要學術共同體的自查、自糾和自凈能力。
科研工作者要認識到科研誠信的重要性,維護誠信,從自己做起。每位科研人員都要有一條學術底線:科研中千萬不能偽造、剽竊、篡改、虛假評審等。
我們每位科研工作者,盡管能力有大小,但做人要做有道德底線的人,做事要為國家、為人民、為世界做有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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